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全称: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国标代码:12659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鑫诚路1号(新校区)学校网址:http://nyxy.hynu.cn第三条学校简介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经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师范学院(高校举办方)与湖南楚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举办方)共同举办的省属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以“尚学、向善,求实、求真”为理念,注重内涵建设与转型发展,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六条衡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招生专业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所有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公布为准。第八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
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军人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6年3月10日前)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军人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以往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五章考试组织
第十条普通计划考试按照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及分值见下表。
2026年“专升本”分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第十一条经教育厅审核,符合免试计划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表现、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社会实践以及相关获奖等,退役军人大学生要有服役期间情况介绍,竞赛获奖考生要有竞赛方面的情况介绍等。
(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第六章录取
第十二条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成绩时,综合计划、生源与考试等情况,统一划定普通本科录取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与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含加试成绩)。未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免试计划录取。分为退役军人大学生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录取。
(一)退役军人大学生录取。依据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学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退役军人大学生,须在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如期毕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2026 年上半年退役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录取后及时将退役证提交给我校核验,如不能提交退役证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竞赛获奖学生录取。参照退役军人大学生录取。第十四条普通计划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五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将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六条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第十七条不符合专科毕业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我校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日常管理,“专升本”学生班级和住宿分配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第十九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符合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湖南 长沙 | 民办三本 | 435.2万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湖南 长沙 | 民办三本 | 150万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湖南 衡阳 | 民办三本 | 78.6万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湖南 衡阳 | 民办三本 | 96万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 湘潭 | 民办三本 | 150万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湖南 株洲 | 民办三本 | 150万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南 湘潭 | 民办三本 | 155万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 常德 | 民办三本 | 156万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湖南 岳阳 | 民办三本 | 69万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湖南 长沙 | 民办三本 | 9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