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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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26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校属各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2026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26 年2 月10 日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26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5〕53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湖南理工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43。


(二)校址: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岳阳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情概览。学校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18 个教学院;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2 个,其中工程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现有本科专业55 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 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13 个。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6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军人大学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往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湖南省2026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湘教发〔2026〕5 号)。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6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6 年3 月10 日前)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四、招生专业


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湘教发〔2026〕5 号,以下简称《对应目录》)为报考依据,考生须按照《对应目录》规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具有音乐专业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具有美术专业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


2026 年,我校计划在6 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1.2026 年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二级学院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法学

030101K

法学院

3

体育教育

040201

体育学院

4

土木工程

08100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5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院

6

美术学

130401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2026 年3 月上旬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不予补报名。其中,退役军人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6 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 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5 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湖南省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1 个“院校+专业”志愿(即1 所本科学校的1 个对应专业,下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院校+专业”志愿,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对于有专业技能加试要求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征集志愿填报,仅限首次志愿填报同类专业,且已参加首次志愿高校组织的专业技能加试并取得有效成绩(非零成绩)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 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首次志愿填报截止后,考生按志愿高校提供的缴费办法,将考试费缴入相关高校,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考试组织与管理


2026 年继续实行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试的方案。省级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自命题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免试生考核测试。报考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学校择优录取。免试生考核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教务处官网公告栏通知。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二)普通计划考试科目。所有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 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省级统一命制的大学英语(科目代码101)、大学语文(科目代码201)、高等数学(科目代码203)3 门科目中选择2 门,其中大学英语考试时长为90 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长各120 分钟,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 分;专业综合科目(科目代码3XX)由我校自主命题,满分值200 分,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为150 分钟,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由于涉及专业技能考核,以实际情况为准;3 门科目合计总分满分500 分。2026 年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和考试大纲详见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官网通知公告栏。


2 .2026 年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

统考科目一

统考科目二

专业综合科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1 大学英语

201 大学语文

301 国际贸易综合

法学

101 大学英语

201 大学语文

302 法学概论

体育教育

101 大学英语

201 大学语文

303 体育综合


土木工程

101 大学英语

203 高等数学

304 建筑力学

音乐学

101 大学英语

201 大学语文

305 音乐综合

美术学

101 大学英语

201 大学语文

306 素描基础


(三)普通计划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在湖南理工学院考点参加考试。


(四)普通计划考试时间等事项。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 月中下旬。


七、评卷与公布成绩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10 天内,学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有差错的,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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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划线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成绩时,综合计划、生源与考试等情况,统一划定普通本科录取总分(统考公共科目与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下同)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4 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5 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分,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时,招生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低分数要求,但降分幅度不得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 分。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 日。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将于7 月初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学历管理,学校9 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官网和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hnist.cn。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我校2026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730-8640925(教务处)


招生咨询QQ 群:1082894613


联系人:曾老师


投诉电话:0730-8640142(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