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内容与要求
本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查考生对幼儿课堂中的唱、弹、跳以及课堂情境的表现与把控能力。
一、考试内容
1.儿歌弹唱或幼儿舞蹈(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综合进行展示),形式、内容及曲目自定。
2.表演一段幼儿园情境课堂,内容自定。
二、考试要求
1.要求考生充分表现出幼儿天真活泼的特点,并能展示出一定的个人特长与才艺。
2.态度端正,服装得体。
Ⅱ.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
一、考试形式
现场展示。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限为4分钟/人。
二、评分标准
1.儿歌弹唱或幼儿舞蹈展示,满分100分。
2.幼儿园情境课堂表演,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