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本科目属于专业综合科目三,考试内容是100米测试。
二、要求
1. 100米测试采用人工计时;
2. 起跑采用蹲踞式起跑;
3. 发令采用三个口令:各就位、预备、鸣枪;
4. 计时看发令枪烟开表;
5. 起跑采用零抢跑规则;
6. 每道采用2名计时裁判计时,按成绩较差的为最终成绩;
7. 最小计量单位是 1/100秒,参照评分标准换算成得分。
Ⅱ . 考试形式
100米测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统考科目考试结束之后进行。
Ⅲ. 评分标准
根据考生100米测试成绩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表1(男子)、表2(女子),根据评分标准得分乘以系数2,为考生的最终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