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 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湖南省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 5 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 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 教产业园学士路 300 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 中路 113 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 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 六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 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 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政策制定、计划 分配、招生考试及录取全程工作。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负责具体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招生 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相关工 作任务。
第六条 学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对专升本招生录取 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免试计 划(含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 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数为准。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湖南省 2026 届普通高校全日 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 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 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 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大学生 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 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 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 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 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 学历的退役军人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 2026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 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 2026 年 3 月 10 日)获得下列竞赛奖 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 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 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 名前三的团队成员。竞赛免试生报考时依据《湖南省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要求,报考对应专业参考实施方案附件 4《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免试竞赛赛项对应专科专业类汇总 表》。
第八条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自身办学情况,2026 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英语、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 康复治疗学。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 对应的原则进行,以湖南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湖南省普通 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为报考依据。具体招 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九条 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普通计划考试方式为闭 卷笔试。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考生 免笔试考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大学生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 各专业笔试考试共 3 门考试科目,其中 2 门为统考公共科目, 1 门为专业综合科目。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 150 分,专 业综合科目满分值 200 分,总分满分 500 分。考试时长大学 英语 90 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 120 分钟,专业综合 科目考试时长 150 分钟。具体如下:

注:公共科目考试要求见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 号);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按公布 的参考教材,考试内容不设重点。
第四章 缴费及考试
第十条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130 元/人。 考生完成首次志愿填报后,须按照我校教务处后续公布的缴 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未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考 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笔试 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8 日,考生须在 4 月 15 日—17 日登录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自行下 载并打印准考证,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 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综合测 试安排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 开展录取。
第十三条 免试计划录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面 向所有报考免试计划考生制定统一的综合测试方案(综合测 试方案另行公布),根据免试计划,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大学生 考生可优先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 进行。已被免试计划录取的退役军人大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普 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首次填报志愿 高校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计划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投 档规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 源数和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投档。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分(2 门统考公共科目 与 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 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对于末 位总成绩相同考生,实行同分排位规则录取:按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 低分排位。
第十五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脱 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不低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具体录取 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 达到常规录取比例(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 为基数进行计算),则按教育厅有关政策和程序追加部分计 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六条 考生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 行录取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
第十七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 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收费参考标准见下表)。具体收费标准及 项目以新生报到前发放的入学须知为准。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 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全日制 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 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 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 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九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 业园学士路 300 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邮编:410208
咨询电话:0731-88458342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1.考生违纪违规举报:0731-88458342
2.教职工违纪违规举报:0731-88458952
学校官方网址:www.hnucm.edu.cn
学校教务处网址:https://jwc.hnucm.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专升 本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